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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雄森国际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 打 卡 制 度
1、 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 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
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 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的规定书面警
告进行处罚。
4、 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
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5、 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
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6、 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
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 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
均不计为加班.
2、 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3、 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
起止时间、原因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4、 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
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5、 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才算加班。 6、 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7、 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 所有经理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 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部经办同意。
3、 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与
总经办.
4、 管理干部如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
(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写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5、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
排班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 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四、考勤奖罚制度:
1、 各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
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 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
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3、 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 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
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五、请(休)假制度 1. 审核程序:
① 普通员工:员工申请——部门领班(主管)确认——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
——总经理批准。
② 主管领班: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③ 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④ 凡是主管级以下人员休假超过酒店月休假规定天数的,由部门审核批准,次月初报人力
资源部备案;连续请(休)假超过3天的(含3天),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7天以上(含7天)由总经理批准.
⑤ 部门负责人请(休)假一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
2、各类请(休)假单应提前两天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严禁先斩后奏;凡是未经批准先行休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3、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的,部门可先口头(电话)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请假手续随后
补办。
4、事假一天扣当日工资;病假三天以内(需持医院有效证明)的扣50%日工资,三天以上的扣100%日工资。
5、员工因工受伤,在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有效医疗证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带薪工伤假(发放基本工资);如若治疗时间超过三个月,将根据实际情况按酒店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六、换班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换班或替班,如员工确有急事需换班或替班的,双方应向部门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领班或主管换班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补休制度
1、业务旺季时,各部门不得批准员工补休。
2、业务淡季时,在不影响酒店正常工作情况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员工适当补休;补休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上述请休假制度执行。 八、评奖制度
1、凡月旷工半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评奖资格。
2、凡事假三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奖金;事假三天以内的,奖金按每月30%扣除。
3、凡病假五天及以上的,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五天以内的,奖金按每天20%扣除,扣完为止.
4、凡是以上三种情况兼而有之且超出一个月内的所限天数的(十五天),实行倒扣奖金,倒扣金额在下次奖金中扣回。
酒店人力资源部对本《考勤管理制度》有解释权;酒店人力资源部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此制度酒店各部门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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