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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强化训练文案
幼儿园不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强化训练文案如下:
幼儿园学前教育,应该重视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然而多年来,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剥夺了学前儿童的快乐,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发展。
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近年来也多次发文禁止、多次整治,但是往往过不了多久又死灰复燃,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
幼儿园“小学化”背后是“应试教育”在作怪。在一些家长看来,孩子在幼儿园学习小学的内容,到了上小学时就可以轻松一些,还能比其他同学抢先一步,认为“一步快、步步快”。虽然教育部门一直强调,小学完全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包括民办小学也不得举行各种测试,但许多小学在招生时,会明里暗里考察小孩掌握的知识,而那些提前“小学化”的孩子往往更有被录取的优势。这样一来,幼儿园如果不教小学的内容,家长们在焦虑之下就会把孩子送到社会培训机构。
可以说,“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观念普遍流行,助长了教育的极端功利化,加剧了幼儿园的生存竞争。特别是目前大多数民办
幼儿园为了在激烈竞争中胜出,往往会以“小学化”的成果显示其竞争力。因此,仅靠发文禁止和整治幼儿园“小学化”是不够的,必须要求所有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得“小学化”,这就需要立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目前提供学前教育的社会机构大多属于工商注册、工商监管,不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范畴。
很多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立法,禁止对0至6岁的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能对幼儿进行“超前教育”,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追究。诚然,我国要摆脱“应试教育”还需要较长时间,但在持续推进考试评价改革的同时,对学前教育乱象进行全国性的立法治理,从而推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实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良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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