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文处理工作规程》,欢迎阅读!
1 目的
为规范公文处理程序,提高公文管理效率,保证公文质量,严格公文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行政部内外上呈、下达、平级传送的文件。(上级交办,下属报送、平级来往、信访投诉等). 3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以公司整体形象出现的公文的草拟、来往信件的处理工作; 3。2 行政部经理负责公文的审核; 3.3 档案管理员负责归档的整理工作。 4 具体规程 4.1 公文的处理
4。1。1 公文处理主要包括:批示、拟稿、审核、签发、承办、传递、归档和销毁; 4。1。2 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规范、保密;
4.1。3公文各类:除外来文函外,本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及所属单位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执行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指示、发布规章制度、实行行政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协调内部和对外交往的重要工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文使用规范和作用主要使用下列文种: 4.1.3.1决议: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所属部门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4。1.3.2 决定:对某些重要事项或重要问题作出安排或处理,用“决定”。
4。1.3.3通知: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互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所属单位,要求属下单位办理或需要办理周知和共同执行事项时所使用的下行文种”。常用“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周知性通知"“会议通知"“任免通知” 等。
4。1。3。4通报:通报工作情况或好坏典型事例及经验教训,表扬先进、批评后进等用“通报”。
4.1.3.5报告: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等,用“报告”。 4。1.3.6请示:请示上级机关对某项重要工作做出指示,答复和批准事项时用“请示”。 4。1。3.7 批复:批准和答复下属单位请示事项,用“批复”。
4。1.3.8 函:与不相隶属机关或本系统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等用“函”。
4.1.3.9会议纪要:记载或传达会议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用“会议纪要”。 4.2 公文格式
撰写公文,应遵循惯用的格式,常用格式规范如下: 4.2。1 发文机关标识在公文正上方;
4.2.2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年度、发文机关代号和发文顺序号,按序标识下方,如“大万字[2000]第01号”;
4.2.3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在发文机关标识或发文字号下方居正文上端中央位置书写;
4。2.4主送机关是指收受、办理或执行公文的机关,一般在公文标题左下方正文之前“抄送机关”项目内写明,标题在主题词下方;
4。2。5 公文署名,分为机关署名和领导署名,标注在公文或附件说明右下方,印章 4。2。6必须与署名相符,盖在单位名称的正中位置,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 4。2.7成文日期,一般以领导签发或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亦可以印发时间为准,成文日期要完整写出年、月、日,标注在发文单位或领导署名的下方;
4。2.8凡需联系办理的公文,要在公文末页下端,标注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4.3 公文的起草和审批签发 4。3。1 公文起草的基本要求是:
4。3。1。1重点要突出,观点要鲜明,理论要清楚,文字要简练,用词要准确,篇幅要简短,结构要严谨,层次要分明;
4.3。1.2文稿在呈送领导审批签发之前,负责拟稿的人员要对公文认真校对. 4.3。2公文的审批签发程序为:
行文稿先由行文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再送行政部核稿,不属急件,一般不得将文稿呈送领导;如需会签的,送会签部门审稿,然后由行政部将符合要求的文稿送有关领 导签发。“请示”、“报告"和对外行文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最后由行政部编号签字并交打印室打印,其他各部门均不得直接安排打字员打印。 4.4 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主要包括公文的登记、分发、承办、传递等环节。
4.4。1登记公文,应将公文的标题、密级、发文字号、来文机关、发往机关、份数、收发时间及办理情况等逐项记载清楚,以便今后核查收回和销毁. 4。4。2分发公文
4.4。2。1 一切外来公函,统一由行政部文档管理员签收、登记并及时发送。 4.4。2。2根据公文性质和内容,由行政部经理提出处理意见,送领导阅示,或根据需要
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
4.4.2。3凡需业务部门经办的公文,由行政部负责催办,并将落实结果报告主管领导。 4。4。3承办公文是指接受办理下级单位请示的公文和其他需要批复的公文,以及转发翻印的公文等。承办请示的公文,凡属本公司权限范围内能批复的事项,一般先由业务部门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或会议决定后再批复呈文单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重要事项和重要的请示,可直接送领导审阅后批复,时限不得超过三天。承办公文部门要提
高办事效率,及时催办,避免延误。 5 相关文件
5。1 ZY/XZ—01—04《档案管理规程》 6 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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