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是什么

2023-02-20 07:09: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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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是什么

要根据各单位的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制度个单位不太一样。比如说有些地方招聘新员工的时候是会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工然后在根据员工的表现在一年或者更久之后转正。关于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劳务派遣员工转正制度是什么 1、要根据不同的单位来看。

2、具体的制度还是要看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

3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二、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


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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