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部

2022-11-02 20:50:5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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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部

中国药科大学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为培养诚实勤奋、热爱科学、求真务实、学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研究生,倡导并形成崇尚诚实劳动、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科学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科学技术部令第11号《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研究生学术行为准则

1、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 2、忠于科学,求真务实,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谨治学; 3、正确对待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名利与收益;

4、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自觉维护学术尊严; 5、坚持文责自负的观点,对学位论文和其它自主发表的学术著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对他人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敢于同不良的学术风气作斗争,维护优良的学术氛围。

二、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表现

1、撰写论文时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凡引用他人成果、数据、思想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机构等),撰写项目申请书时未得到他人允许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思想、研究方法等;






2、篡改、伪造研究数据(试验数据、调查数据和软件计算结果等)、文献,捏造事实;

3、署名不实,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撰写文章; 4、伪造注释;

5、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将别人的成果纳入自己名下,在未参与工作研究果中署名,以他人成果作为课题内容结题、申报奖项;

6 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个人同意随意使用其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

7、以不正当手段影响项目评议、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答辩等;

8、一稿多投,或以改变文章题目的形式重复投稿; 9、虚开或篡改发表论文接受函; 10、杜撰、伪造个人履历;

11、诽谤、陷害、恐吓、或恶意攻击领导、导师、任课教师、论文(或成果)审人和有关同学等;

12、伪造导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各类评定(或审批)意见,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

13、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有偿使软件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

14、发现同学学术不端行为不加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知情而不举报; 15、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三、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原则

1、人人平等原则,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应受到追究; 2、当事人负责原则以及警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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