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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基本处理程序
1. 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的办理。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 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公文处理工作人员 ,应以高 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 全。公文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 ,并答复报文 单位。因问题复杂 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 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
① 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 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 (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 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 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 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 位或分送范围。
② 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 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 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除特殊情况外 ,领导同 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
③ 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凡属请示性的公 文, 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 重 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对部 门
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 督办部门办理。
④ 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 否
办毕结案。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 已 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件中。已办结的文件 方
,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
法暂存一段时间。承办人员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 联
,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暂存文件的管理,以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 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
⑤ 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 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 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 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查找和利用。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其他单位保 存复制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的公文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的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 理。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 等材料。 2. 公文发文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 立卷、归档等程序。
① 拟稿。拟稿一般应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重要文件应由领导同志亲自动 手起草、或亲自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拟文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办法,组织专人拟稿。草拟文 稿应按照《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 要求办理。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 ,要按公文的内容、性质,恰当地 确定密级和紧急程度。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 ,切忌大话、空话、套话。 拟稿应注意以下事项:
—拟稿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拟稿纸,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红墨水),字迹要工整 。修改较多、不容易认的文稿,应清稿誊正。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如变更现行政策规定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 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
,应与有关部
—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涉及紧急或
秘密事项的文件应准确标定紧急程度或密级。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准确无误。时间应写具体年月日。
—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 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公文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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