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2年公文报送情况通报

2023-01-01 20:11: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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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2022公文报送情况通报

近年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体比较规范,较好的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甘肃省实施细则》的规定制作公文公文各要素标识不规范二是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和审核;三是公文标题冗长、滥用标点符号、主题词不准确;四是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事项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经充分协商和沟通;五是报送的规范公文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六是将应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有的多头分送,又未注明分送情况;七是请示性公文没有按照一文一事的原则上报,一文中包含多项请示事项,有的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或附有请示性的建议意见;八是公文缓急程度标注不准确,有些公文未给市政府留出适当的研究决策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程序,加快公文流转速度,提高办公效率,使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甘肃省实施细则》的规定制作公文规范公文标识各要素。报送到市政府的公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要做到内容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洁,标点准确,在能说明问题的基础上,篇幅力求简短。








二、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负责人外出期间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并在报送公文时予以说明。

三、报请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凡涉及到其他部门和单位职权的,必须事先与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由主管部门负责行文上报市政府,并在报告中明确指出主办及协办单位名称。

四、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相关部门应在5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复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主办部门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否则主办部门在说明有关情况后,可视为没有不同意见继续办理有关公文

五、向市政府报送的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内容的公文,呈报单位要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在接到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送审公文时,原则上要在3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涉及重大事项、内容复杂或需要协调的,原则上要在7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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