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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定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入人员在安排固定岗位前 进行的培训,其宗旨是使新进入人员了解医院基本情 况、熟悉工作基本流程、掌握医院规章 制度、拥有工 作所需基本技能,从任职资格和实际工作能力两方面 胜任工作。
一、 新进入人员在未满固定培训期限、未取得任职 资格或未经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实际工作能力符合 任职要求的,均视为在定岗前培训期间。
二、 新就业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定岗前培训固定期限 为一年半;已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定岗前培训固定期限 为半年;新就业研究生(有执业资格)及已取得中级以上 技术职务的,定岗前培训固定期限为三个月;取得副高 以上技术职务(或特殊人才)和副科以上行政职务的,不 参加定岗前培训;行政、职能、后勤科室人员定岗前培 训期限视工作性质可适当缩短。
三、 新进人员首先要进行定岗前培训。定岗前培训 分集中培训和轮岗培训(或院外机构培训)两部分进
行。
1集中培训。医院每年于9月份安排为期一周的 新进人员集中培训,由人事科协调有关职能科室进行, 内容包括:科室简介、礼仪规范、规章制度、医德医 风、团队精神、急救知识、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和工作 基本规范等。
2轮岗培训。轮岗培训由职能科室按照分工组织 安排:医务人员由医务科安排,为转科医师,安排在 全院临床岗位轮转学习;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安排,为转 科护士,安排在全院护理和服务岗位轮转学习。其他 人员由人事科管理,为轮岗员工。员工轮岗学习期间, 科室要做好轮岗员工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职业道 德等各方面的培训,认真填写鉴定评语。
3、院外机构培训。院外机构培训指新进入人员进 院后送上级医院(行政、职能、后勤科室送专职培训机 构)接受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习完成 回院后,不满定岗前培训固定培训期限的继续轮岗培 训。
新进人员院外机构培训不视作进修,不作为以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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