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2023-01-05 16:09:3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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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医嘱管理制度规范

一、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经医务科考核批准后,获取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执业护士核对并执行医嘱。

2、医生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严禁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3、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中,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等。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4、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的医嘱应尽快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尽量在上午10时以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5、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我院医嘱系统非电子签名,纸质版医嘱单打印完毕后,需在医嘱单右下角手写签名。 6、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7、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8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9医生在开出所有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申请单)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时应将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10、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11、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2、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具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3、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及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14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照“模糊医嘱的澄清制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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