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台湾地区的主任检察官制度》,欢迎阅读!
台湾地区的主任检察官制度
施庆堂;林丽莹
【期刊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4(022)006
【摘 要】台湾地区检察官的基本办案组织采取单一检察官的“独立官署”制,大部分案件均由一位检察官单独承担、个别运作,虽应受主任检察官及检察长的监督,但主任检察官、检察长相当信任并尊重检察官对事实的认定及法律见解,给检察官很大独立办案空间.在检察一体制下,主任检察官基本上是中间干部,属于行政职务,并不受职务保障,但他有高度司法行政特征,任务在于分担检察长指挥监督之责.其行使行政主管权责时,必须注意不得侵犯检察官司法事务上之独立判断权责,并保护检察官免于行政干扰.主任检察官本身亦兼检察官身份,得行使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检察官之权限. 【总页数】10页(P28-37) 【作 者】施庆堂;林丽莹
【作者单位】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台北;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台北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6.3 【相关文献】
1.主任检察官制度试行中的问题与探解 [J], 江岚 2.台湾主任检察官制度评介 [J], 何沛军
3.主任检察官制度理论探索及实证分析研究——基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视角 [J], 刘蓓;;
4.主任检察官制度理论探索及实证分析研究——基于规范司法行为的视角 [J], 刘蓓
5.我国台湾地区主任检察官制度初探 [J], 张永进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v7v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