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简答题

2022-12-29 16:10:1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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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公务员
四、问答题

1.简述公务员的范围。 答:在我国,公务员主要包括下列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此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1)国家主席、副主席也属于公务员;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职位分类的特点是什么? 答:职位分类具有五个特点: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需资格条件;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管理水平;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3、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的权利。 4.简述我国录用公务员的程序。 答:我国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具体包括:1编制录用计划2发布招考公告;3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考试5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6)录取与试用。

5公务员聘任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选聘的方法。1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方法是参照公务考试用的程序进行。既然是参照,就需要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聘任的特点结合起来,规定公开招聘的程序。2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方法是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方法不同之处,在于直接选聘不发布公告,接受社会广大应聘人员的申请,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其条件,如学历、资历或经验等,然后确定是否聘任。

6公务员降职和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答:在我国公务制度中,降职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选。它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2)原因不同。3)实施的后果不同。

7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哪些? 答: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三种:1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个人奖励与集体奖励并重的原则。3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8公务员处分的后果是什么? 答:公务员处分后果包括: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3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职务层次,重新编定职务,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在受处分期间,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4受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有二,是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再担任公务员,不再负有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退出公务员系统。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

公务员。

9.交流与回避两者存在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目的各不相同。交流的目的相对比较宽泛,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养使用;而回避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私利。

2)涉及的范围不同。从管理的对象来看,交流涉及的人员很多,除特殊情况外,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潜在的交流对象;而回避涉及的人员很少,只有情况比较特殊的少数公务员需要回避。3管理的方式不同。交流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管理措施,除少数情况外,对时间、人员的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可根据具体地方和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而回避则是一种刚性的公务员管制度一般情况下对时间、场合和人员的要求都带有强制性,机关必须履行公务员回避的职责,公务员本人必须服从回避的规定。

10P168-169 答: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既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体现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要求,体现了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3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职务、级别体现了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别,是按劳分配的依据;此外,也体现了工资的激励和导向功能。 11.确立引咎辞职制度有何重要意义?P194 答:引咎辞职制度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党是一个负责任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党和政府对人民负责,必须通过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对工作负责来体现和落实。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一旦出现失职失误,应当勇于承担责任,主动进行自我追究。引咎辞职的特别之处是由领导成员个人自动提出辞职,是否提出辞职取决于其政治觉悟、道德观念和自律意识,但从一定意义上说,引咎辞职也是领导成员在特定条件下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 12.机关在公务管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P226-229 答:机关在公务管理中有以下违法行为需要承法律责任:1)突破条件任用公务员的行为。2)不按条件奖惩、回避与办理退休的行为。3)违反程序对公务员进行任用、考核、奖励的行为。4违规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行为。5妨害竞争性公务管理动的行为。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行为。7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3.简述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答: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三种类型。1、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2公务员地域回避原称为地区回避或籍贯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而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位作出的限制。3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

14公务员的工资由哪些部分构成?

答: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最主要部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2、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3、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4、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做出显著成绩的物质奖励,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 15.什么情况下不得辞退公务员?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16.简述设定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1是完整的公务法律规范的一般要求;2公务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全面落实的保证;3是实现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4、是加大公务制度执行力的保障。

17.在我国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作是公务员?

答:1、依法履行公职。这是从职能上对公务规定的条件,也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牲。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的使用与国家的政治动密切相关,与国家行政预算有直接关系。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即“吃皇粮”,由国家财政供养。

18.我国传统干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弊端? 答: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分类;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严重阻碍人才成长;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和管事相脱节;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气管法制,主观随意性大。

19.在实践中,认定公务公务行为的标准有哪些?

答:1、职权标准。即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属公务行为。2、时空标准。即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公务员行为。3、身份标准。即在通常情况下,凡在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执公务的行为。4、目的标准。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做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公务行为。

20.怎么理解“公务员应当服务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第一,公务员服务从的决定和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第二,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第三,公务员服务从与执行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

21.怎样理解公务员权利的含义?

答: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灵前提;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要得,是为了使公务员有效地行政职权,执行公务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行为;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22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1、同一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体,二者是不可分割的。2平等性,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员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法制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与一般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区别的显著特征是其具有明显的法制性。4、强制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公务员代表国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表现形式。5、不可放弃性,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和拥有的法定条件和合法手段,一般都不得放弃。

23国外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政治权利:1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2政治平等的权利;3)申诉控告的权利;2经济权利:1)职业保障权;2)劳动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权利;3)退休的权利;4)辞职的权利;5)假期(年休假,事假,病假和产假)和健康卫生及生命安全等方面的权利。3文化教育的权利。

24.我国的公务员拥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应享


有的权利。

25国外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2、服务领导,执行命令;3、保持政治中立;4、严守国家机密;5、回避;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7、申报财产;8、对兼职的限制规定。 26.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7.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由哪些职务层次构成?

答: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8.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由哪些职务层次构成?与领导职务序列有何对应关系? 答: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层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序列具有对应关系:巡视员对应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厅局级副职,调研员对应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对应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对应乡科副职。我国还规定了非领导职务层次与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上限“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29.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答:1、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27级;2、实行职务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关系,即“一职数级,上下交叉”3、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也就是说,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 30.如何理解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 答:从职务性质,职务层次上确定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1、职务性质。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2、职务层次。一般来说,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被称为党政领导干部,对他们的要求比对一般公务员更高。根据上述职务类别和职务层次的要求,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时,可以采用内部晋升,外部调任等方式进行补充,不宜采取录用的方式。

31.我国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哪些等次? 答:我国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都能达到任职的要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基本称职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基本上能达到任职的要求,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不称职是指公务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组织纪律性差,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2.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1领导考核与群众相结合。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33公务员培训的原则是什么?

答:1理论联系实际原则。2、学用一致原则。3、按需施教原则。4、讲求实效原则。5、注重能力建设原则。

34公务员培训有哪些种类? 答:公务员培训分为四种类型: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的培训,即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35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有几种类型? 答:公务员职务任免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选任制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通过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者免职的任免方式。委任制就是

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助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的职务的用人方式。聘任制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36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方式有哪些?

答:1、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2、破格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如放宽工龄,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不同,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资格要求。破格晋升要按一定的程序报批。3越级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和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务。

37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什么? 答:1、民主推荐。2、组织考察。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38.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特点和作用。

答:公务员奖励的特点:首先,公务员奖励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其次,奖励的对象公务员个人或者公务员集体。再次,奖励的条件是工作上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公务员法以列举的形式具体明确了十项应当予以奖励的情形。 公务员奖励的作用:1奖励作用。2示范作用。3、竞争作用。

39.简述公务员奖励的类型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答:现行公务员奖励的种类有五种类型: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公务员五种奖励的关系:1、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是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的,后一种比前一种的奖励级别更高,奖励强度更大,相应的奖励待遇也更好。2公务员奖励的每种奖励都可以单独使用。3同一机关不能同时给同一对象两种以上的奖励。4、不同机关可以同时给同一名公务员授予两种以上的奖励。5、同一机关在不同的时间也可以授予同一公务员两种(次)以上的奖励。 40公务员处分的原则有哪些?

答: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准确;4处理恰当;5、程序合法;6、手续完备。 41.简述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原则。

答:1合法性和合理性兼顾的原则;2优化配置与适才适用的原则;3、严格管理权限与个人服务组织原则。

42.简述公务员转任的特点。 答: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的最佳配置。 43.简述公务员回避的种类。 答: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三种类型。1、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2、地域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务作出的限制;3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本人或者与本人有某种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

44.国家如何保障公务员工资,福利与保险? 答:1、工资福利,保险法定原则,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政策由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任何机构不得擅自违反规定。2、按时足额发放原则,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不是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强调公务员的权利应受到法律护。3、财政保障原则,公务制度规定,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均由各级财政负担。 45公务员的工资由哪些部分构成? 答: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最主要部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

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作出显著成绩的物质奖励,是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

46公务员可以享受哪些福利补贴? 答:为满足公务员的不同需要,减轻其生活负担,国家还设立了福利补贴制度包括福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防暑降温费,洗理费等。1、福利费,2、取暖费,3、交通费。

47公务员可以享受哪些休假待遇? 答: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现行的休假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病事假等。

48公务员辞职具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法律赋予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2公务员辞去公职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3、辞去公职的公务员主体受一定的法律限制;4、辞去公职的公务员享有法定待遇。 49.我国公务员辞职的条件有哪些?

答:1、肯定性条件。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肯定性条件,就是公务员不愿意或者不适宜在机关工作;2、限制性条件。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五种情况: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50.什么情况下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答:1、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2、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3、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方面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4、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5、在市场监督,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主要领导责任的;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7、疏于管理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8、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9、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这九种情形符合两个标准,一是出现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二是领导干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个人责任。 51.什么情况下不得辞退公务员?

答: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了四种不得辞退的情形: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52公务员退休的条件有哪些?

答:1、强制退休的条件。强制退休的条件,即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如下:1)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2完全丧失工作能力。2自愿退休的条件。自愿退休的条件,公务员可以退休的条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以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53公务员申诉具有哪些特点?

答:1申诉必须由公务员本人提出;2申诉的对象局限于涉及公务员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3、申诉的原因是公务员认为人事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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