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2022-10-21 21:31:3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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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人格不受侮辱,其家属子女不受歧视;

社区矫正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权利

对象 依法享有申诉权、辩护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享有其他未被依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在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自觉到司法所按时报到登记;

自觉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一般社区矫正

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谈话教育

义务 对象

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社会公益劳动。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被判处管

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制的社区

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告司法

矫正对象

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被判处宣

告缓刑或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告司法

者被裁定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假释的社遵守关于会客的具体规定;

区矫正对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暂予监外

需要转院治疗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

执行的社

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区矫正对

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



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遵守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象制品;

被判处剥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政治不得在境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利的社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矫正对象 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不得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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