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网站建立“区长在线”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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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网站建立“区长在线”工作制度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4.11.24

【字 号】杨府办发[2004]40 【施行日期】2004.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群众

评议政府工作网站建立“区长在线”工作制度的通知

(杨府办发〔2004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构建杨浦和谐城区,区政府决定,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群众评议政府工作网站建立“区长在线”工作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区长在线”工作制度,进一步疏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及时便捷了解民意,化解矛盾;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吸引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区政工作,扩大人民群众有效参与;促进区政府各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 二、实施办法 (一)活动形式


定期举行区政府区长或副区长与本区人民群众在线对话。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楼内。每次“区长在线”活动由一位分管区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行政领导参加。在进行“区长在线”活动的同时,预报下一次活动的主题。“区长在线”活动结束后,对话内容在网上保留3天。 (二)活动时间

每月第一个星期日的下午2-4时。 (三)对话内容

确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 (四)工作要求

1、涉及在线对话主题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要根据主题内容,准备应答备用材料,于对话前5工作日报送区考核办。区考核办整理汇总后上报区领导。 2、涉及在线对话主题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要根据主题内容,由部门行政领导率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在线对话活动。

3、对在线对话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需研究协调的,1周内答复;相对复杂和政策性较强的,1个月内答复。 三、组织落实

“区长在线”工作由区考核办会同区府办、区信息委、区信访办推进落实。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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