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审查情况的补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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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审查情况的补充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 【公布日期】2006.07.05 【字 号】教通[2006]158 【施行日期】2006.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

停止初中招生审查情况的补充通报

(教通[2006]158号)

各市州教育局:

今年6月初,我厅下发了《关于共享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审查情况的通报》(湘教通[2006]128号),公布了有关学校审查结果,另有几所学校待审未予公布。现经学校申报,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审查,市州教育局核准同意,我厅分别对湘潭市一中的益智实验中学、东山学校的育才中学、新化一中的星台实验学校、宁远一中的桂冠实验学校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通报如下:

湘潭市益智实验中学:停止初中招生。

湘潭市益智新天地实验学校:湘潭市一中出资不超过49%,湘潭新天地房产公司51%以上,政府承诺51%民营资本年底到位,可以招收初中生。 湘乡市育才中学:为独立民办初中,停止招收高中生。

新化县星台实验学校:新化一中出资49%,民营资本51%,政府承诺710


日之前完成,可以招收初中生。

宁远县桂冠实验学校:今年仍招初中生,但应在明年招生前,明确该校自有资金的属性后重新报批。

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湘教通[2006]128号文件规定处理。

湖南省教育 00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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