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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卖淫嫖娼案(慈公(周)行罚决字[2022]0220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慈公(周)行罚决字[2022]0220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100 【处罚日期】2022.04.2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周巷中心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宁波市 【处罚对象】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0:42
处罚名
李**卖淫嫖娼案
称 行政处罚决定慈公(周)行罚决字[2022]02204号 书文号 被处罚
李**
对象
处罚结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26日晚,李**在慈溪市**镇***路***养生馆内,谈妥以果 380元每次的价格先后与傅**、徐**以“打飞机”的方式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被民 1 / 2
警抓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罚款四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罚款账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2022-04-27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安局周巷中心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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