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范和省级指导意见的法律效力

2022-12-27 16:09: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部门规范和省级指导意见的法律效力》,欢迎阅读!
效力,省级,部门,规范,指导
部门规范和省级指导意见的法律效力

部门规范和省级指导意见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对于企业来说,制定自己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以部门规范或者是地方政府颁布的指导意见作为依据。因此,企业在选择这两种文件时都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只有地方政府发布的文件,而没有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部门规范那么这个文件将失去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如何处理这类情况呢?我们认为最好采用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审核的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以下简称“《标准》)由原劳动保障部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实施,并于200212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但是,随着近几年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该《标准》已无法满足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了。因此,从200871日起,《标准》被废止,取代它的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也就顺利诞生了。

《标准》中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所做出的相关要求更为严格,如:增加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条款。同时还明确提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数量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数量。另外,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特别列举了许多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包括临边洞口、深坑、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吊装设备、爆破器材库房、油气罐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压力容器、厂房防雷防静电接地、危险场所警示标志等。除上述之外,《标准》还详细阐释了企业安全生管理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



- 1 -


检查记录、安全技术档案、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班前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事故报告、事故处理等十二项管理制度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rSi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