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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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信息科学工程学院

博士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该具备发表与研究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的能力。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两年半毕业要求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请两年半毕业。

(1) 至少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录用或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论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录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1篇。

(2) 研究生参与了省部级以上涉密的科研项目,因为主管部门的保密要求,论文涉及保密内容,不能公开发表,经导师申请,学生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学院对论文审核,符合保密条件,达到核心及以上期刊(含燕山大学学报)的质量要求,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在申请学位时可免除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2、三年毕业要求

满足下列要求之一者,可以申请三年毕业。

(1)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录用或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论文1篇,或被SCIEIISTP收录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论文1篇。

(2) 提交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由学院组织评审,达到要求的,且学科研究生课题实验结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满足学校对发表论文要求外,其中,至少发表1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SCI收录的论文。 三、各学科规定

学科在执行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规定的基础上,可以自行规定具体的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和学院要求。 四、起始实行日期

本规定自201111日起入学的博士研究201111日起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施执行,解释权归属信息科学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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