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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阿Q
《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它写于1921年~1922年,《阿Q正传》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扭曲的中国人的真实面貌。而阿Q就是在这种黑暗的社会环境中的典型代表。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腐败,民众愚昧,不知反抗,中华民族面临着灭亡的危险,而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利用封建礼教和愚民政策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再经过辛亥革命,革命的果实又被袁世凯所窃取,封建统治者一方面用封建的思想麻痹着人们,另一方面这曾经的“天朝上国”不知何时对侵入者是如此的卑躬屈膝,统治者的压制与妥协,使得底层的人们得不到真正的“自由”,成为了真正的“顺民”,想做奴隶而不得。而鲁迅笔下的阿Q就是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民,也就是这一小民,让我们看到了底层百姓的无奈,扭曲,丑陋的嘴脸。阿Q是这悲剧社会的产物,他虽小,却殊不知在这样一个“吃人”的社会中有多少个同阿Q一样的人,阿Q是可怜的,我们也觉得阿Q是无奈的,没有权力,没有地位,就算是卑躬屈膝也不一定就能够保全自己,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又谈何尊严,所以在受到欺辱时,只能自欺欺人,想要维护那渺小的尊严,也许说到阿Q,很多人都会想起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他不肯轻易承认自己被奴役而沉醉于臆想的自尊中,抑或是向小尼姑发泄自身的愤恨,而在这些办法都失灵后,“精神胜利法”就发挥到了极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自欺欺人的哄骗着自己,阿Q总是能想到让自己能接受的理由来达到精神上的胜利,而这“精神胜利法”却是阿Q精神的支柱,有了它虽然不能使他拥有人的自觉,但却也保证了阿Q浑浑噩噩活下去的希望。
“精神胜利法”是一支麻醉剂,它使得人们变得麻木不仁,见到“砍头”反而津津乐道,没有一丝同情心,志士仁人的被杀反而成为他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柄。因为尊严是不属于他们的,荣华是不属于他们的,这对于底层的他们来说是种奢侈。阿Q是可怜的,是悲哀的,是无奈的,是麻木的,是狭隘的,是无知的,对于他来讲,可能已没什么重要的,他被欺负,他便以精神胜利法取得胜利,他想满足自己的自尊心,他便畏强凌弱的欺辱小尼姑,当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他便以丑为荣。而阿Q也是落后的、愚昧的、自私的。当听到辛亥革命时,阿Q自发的产生出革命的要求,虽然是自发的,但他对于革命一无所知,而这种自发也是在“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要谁就是谁”及改变自身命运的基础上而产生的,这是狭隘的,是自私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阿Q对革命没有真正的认识,他以赵太爷因他是“革命党”的敬畏而神往革命,想以革命达到自己的私欲,得到自己想要得到的,而这一点也表现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阿Q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他是赤贫的雇农,社会地位低下,受压迫,受剥削,被侮辱,被损害,他是可怜的,又不值得人可怜,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没有力量反抗,没资格自以为是,只有自欺欺人的苟活沦为他人嘲笑的对象,而他人却不知在何种境遇下也同样扮演着这个可怜、可恨又可悲的角色,只是自己还没有所发觉。
封建礼教的毒害,统治阶级的压迫,在这样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阿Q代表的不仅只是他个人,他代表的是社会中一些如他一般的群体,抱着感恩的心接受统治者的奴役,抱着看热闹的心笑谈着自己同胞的死,抱着自欺欺人的态度保留着自以为还存在的尊严,抱着愚昧无知最终走向死亡,在死亡的那一刻仍然迷茫。这就是阿Q,这个“吃人”社会悲剧的产物,他让人无奈,让人感叹,让人无力,却又无比深刻的刻印在人民的心里,对人性做出深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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