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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难题的几个版本
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这个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是由牛津大学哲学教授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首先提出来的。 “电车难题”最简单的版本是这样的——
一辆有轨电车,突然失去了控制(原因待查)。在轨道正前方,正巧——或者说不幸,有五个铁路工人在施工。如果不作任何处理,电车将直接撞上这五个工人,不存在任何侥幸。司机无法刹车——刹车已经失灵(原因依然不详)!但,司机并不是眼睁睁看着惨剧发生,他还有一个唯一的选项——电车方向盘还是有用的,他可以扳动一下方向,使电车驶进另外一条轨道。在另外一条轨道上,只有一名工人。因此,如果司机扳动方向,他可以救下那五个人,但要轧死另外一个人。司机应当怎样做? 这个思想实验,它有几种扩充版本。
哲学家汤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给“电车难题”增添了两种复杂的情形。最明显的增添是:在现场安插了一位旁观者,使得难题更有针对性、现场感、更加设身处地——任何人都可以设想自己就是那位旁观者。这样一来,我们不是替别人(司机)作出选择,而是拷问自己将会怎样做?伦理学就是要给自己出难题。
于是,经过汤姆逊的改编,电车难题就转换成下列情形——
A.这个旁观者,当看到电车冲向工人时,可以扳动道岔开关来改变电车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这位旁观者有两个选择:既可以袖手不管,也可以扳动开关,使之撞死一个人。 B.有一位胖子(这里需要向胖子们致歉,体重大并不能作为牺牲品的理由)恰好在轨道上方的桥上看风景。在这种情况下,旁观者同样有两个选择:可以把这个胖子推下去,拦住电车,杀死一个人,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也可以什么都不做。
我们也许很少有机会真正面临电车那样的困境,但我们可以通过解决这样的困境,来说明道德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这就是道德推理。桑德尔教授在哈佛公开课堂上(后来收录在《公正》书中)采用电车难题的例子,说明道德推理是如何进行的。正因为桑德尔教授的援引,电车难题这个思想实验才广为人知。
我们采用他的方法,来看看不同的道德哲学对这一个同样的难题,有什么样的意见。 限于篇幅,我们暂且讨论三种。两种古典的,一种当代的。
我们暂且假设:如果旁观者分别是边沁、康德、豪瑟尔,他们会怎么做。
如果是边沁
边沁的功利主义最主要的原则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达:“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这个功利原则后来被密尔进行了补充、修正。
功利主义的伦理学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对功利主义者来说,所有的道德争论,实际上都是讨论如何使快乐最大化、痛苦最小化。
边沁的道德原则简洁明了: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如何才能达到“快乐最大化”呢?边沁的回答是计算———把所有的收益(快乐)相加,减去所有的损耗(痛苦)。
这样一来,每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抉择时,边沁告诉我们,我们能够将一个不可能的道德困境变成一个加减法的问题。
如果那位旁观者是一位功利主义者,他会怎么做?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扳岔道,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在这个例子中,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就会知道:撞死一个人显然比撞死五个人更划算。
在另一种情形下,功利主义也会把桥上的胖子推下去。因为,牺牲一个可以挽救五个。
在功利主义看来这两种情形在伦理上是等价的。
通过计算,功利主义为这个道德困境提供了答案。但这个答案令人满意吗? 再看一个类似的例子。
医院的急救病房里有5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他们急需进行器官移植,但医院里并没有相应的器官,也来不及去收集器官,这时候,一名健康的人走进了医院。为了拯救那5名垂危病人,医生可以把那名健康的人杀害以获取所需器官吗?这里,也是杀害一个人以挽救五个人。功利主义者对此如何计算?
可见,确实存在某些原则禁止人们做一些事情,哪怕它是划得来的。 康德就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是康德
康德不满意功利主义关于道德基础的看法。
作为先验论者,康德坚持认为道德的准则不可能在经验中找到,只能在纯粹理性中寻求。纯粹理性自身就能引导人类走向道德真理。康德说,我们每个人不需要诉诸外在的权威,而只需要运用自己的理性能力,就能够判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是主观的意见;理性超越了我们自身,它颁布了“普遍必然的律令与义务”。这个律令就是康德著名的“绝对命令”(Kategorischer Imperativ)”。 绝对命令有多种表述方式,它最基本的命令有两条。
——使你的准则普遍化。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错的,那么对任何人都是错的;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对的,那么对任何人都是对的。
——将人看做目的。“我们要将人当做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加以对待。”任何人都不应仅仅被视作或用作达到别目的的手段,每个人本身就是独特的目的。 这是通过理性而无可辩驳地确立起的道德规则,它是绝对的,毫无例外的。康德自己说,它不允许有任何权宜之计。一个人要有道德,就应当出于义务而服从这些规则。因此,康德的道德理论也可以叫做义务论。
在实践中,康德告诫我们: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你愿意每个人都这么做吗?你把别人当做手段了吗?
如果要康德来回答那个电车难题,他的选择将和边沁的完全不同——他绝对不会把胖子推下去的。他也不会扳道岔。
因为上述两种做法,都不符合绝对命令的两条准则。首先,如果你是那个胖子,你愿意别人把自己从桥上推下去,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吗?你当然不愿意。那么这么做就是不道德的,因而也是错误的、不可取。其次,你一旦把胖子推下去,就意味着你把胖子作为了一种手段。同样,这也违反了绝对命令。 在扳道岔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这就问题来了:康德难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如果一以贯之地、严格地遵循康德的绝对命令,似乎只能如此。然而,在电车这个例子中,我们真的能无动于衷吗?人类的情感真的不起任何作用吗?
豪瑟尔认为不可能。
如果是豪瑟尔
其实,在现实情境中,我们既不会像边沁那样计算,也不会像康德那样纯粹理性,更多
的时候往往不假思索就采取了行动。 难道人天生就知道对与错? 确实有人这么认为。这个人就是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马克•豪瑟尔(mark hauser)。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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