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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包括: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及以上。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时间: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 地点:新生儿家中。 主要内容:
1、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记录出生体重、身长。
2、询问、观察和测量: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口腔发育等、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
3、指导:喂养、发育、防病、预防伤害和口腔保健。
4、提醒: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5、告知: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6、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7、特殊: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8、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时间:新生儿满28~30天。
地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1、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
2、询问及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 3、体侧及评价:测量体重、身长、头围并评价。 4、指导:喂养、发育、防病。
5、填写: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时间:3、6、8、12、18、24、30、36月龄,共8次。
地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服务站进行。
主要内容:
1、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
2、体格检测:测量体重、身长(身高)、头围及体检。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6、12、24、36月龄时使用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检测。
3、评价与评估:对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对心理行为进行预警征评估。 4、指导: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
5、督促: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6、填写: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时间: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
地点: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
主要内容:
1、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
2、体格检测:测量体重、身高、视力及体检。4岁、5岁和6岁分别免费测一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
3、评价与评估:对体格发育进行评价,对心理行为进行预警征评估。 4、指导: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 5、督促:体检结束后接受预防接种。
6、转诊:对低体重、生长迟缓、消瘦、肥胖及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进行登记,转入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对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并转诊;视力筛查异常;胸腹部异常;在健康检查中,发现任何不能处理的情况及时转诊。
7、填写: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应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结果。 三、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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