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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秘书岗位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提高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秘书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秘书岗位工作职责。 1 .配合主管领导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及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2 .配合主管领导做好联络、协调 MPA 教育管理办公室与研究生院相关部门的工作,及时落实研究生院下达的各类通知、文件,配合主管领导制订、修改教学计划,并做好实施。 3 .负责 MPA学员的学籍管理、填写学员的学籍表,负责新生学生证与银行卡的填写与发放,办理学员的休学、退学、复学、转学等手续。
4 .负责 MPA 任课教师的联络沟通工作,安排每学期课程表,确保在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发给下一学期任课教师课程表、成绩登记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收集任课教师编写的教学大纲及多媒体课件。
5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中心工作会议、学员社会实践活动、论坛、讲座等活动的准备工作及会后报导。
6 .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管理及考试试题、试卷和学生作业的整理与归档,办理成绩证明。 7 .安排 MPA 课程考试,安排考场,复印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安排教学补考,补考前核对补考学生名单及补考科目,并及时通知学员。
8 .负责各类教学管理文件、会议资料、讲座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 .负责做好 MPA 中心与学员的联络工作,加强与学员沟通、交流,了解学员的需求并及时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10 .负责 MPA 学员的课程审核及论文的盲审落实工作。
11 .负责课程教学的评估和质量检查等工作,期末每门课程结课前让学生填写《MPA课程教学问卷调查表》,进行课程问卷调查,分析总结各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 .完成MPA教育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本制度由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1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东北师范大学MPA教育指导委员会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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