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杭州市拱墅区老人公寓普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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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杭州市拱墅区老人公寓普通服

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2.12.05

【字 号】杭价费[2012]275 【施行日期】201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杭州市拱墅区老人公寓普通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价费〔2012275号)

杭州市拱墅区老人公寓:

你们关于要求调整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你老人公寓普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 二、请你们按规定认真做好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示工作,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三、本通知自201311日起执行。

杭州市物价局 2012125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老人公寓普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表


房间数

收费项目

(间)

床位数

收费标准

(床)

单人间 7 7 1100/月·间

双人套间



双人间

双人标间

23 46 850/月·床

61 122 700/月·床

三人间 16 48 600/月·床

一级护理 380/月·人



二级护理





330/月·人

三级护理



备注:

280/月·人

1、床位费为最高收费标准,可根据楼层、朝向向下浮动。

2、特需护理收费根据护理老人的身体状况,护理老人的需要,及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协商确定。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l5V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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