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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妙平无照经营足浴按摩店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发文案号】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1615号 【处罚日期】2021.08.06
【处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浦东新区 【处罚对象】王妙平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1.26 16:31:25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2021〕152021001615号
名称 王妙平
行政处罚当事人
单位 注册号 ******************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王妙平 违法行为类型 无照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6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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