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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斯金纳强化理论在教学中的运用
斯金纳是教育心理学届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任人物之一。他一生坚持行为主义的立场与信念,同时又对经典行为主义提出了批评,并进行重建。斯金纳是新行为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其思想在今天的教育心理学研究,特别是儿童心理干预与矫正中广泛应用。
斯金纳所倡导的强化理论是以学习的强化原则为基础的关于理解和修正人的行为的一种学说。所谓强化,从其最基本的形式来讲,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强化包括正强化、负强化和自然消退三种类型:
正强化,又称积极强化。当人们采取某种行为时,能从他人那里得到某种令其感到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反过来又成为推进人们趋向或重复此种行为的力量。例如,在幼儿园上课期间对幼儿的鼓励(如小红花、鼓掌、认可、表扬等),以表示对幼儿该动作、行为的肯定,从而增强幼儿上课积极性。
负强化,又称消极强化。它是指通过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所引起的不愉快的后果,对该行为予以否定。例如,教师告诉幼儿,如果课堂上不遵守纪律,就要受到批评,甚至得不到奖励,于是幼儿为了避免此种不期望的结果,而在上课或活动中积极遵守纪律。
惩罚是负强化的一种典型方式,即在消极行为发生后,以某种带有强制性、威慑性的手段(如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给人带来不愉快的结果,或者取消现有的令人愉快和满意的条件,以表示对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的否定。
自然消退,又称衰减。它是指对原先可接受的某种行为强化的撤消。由于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强化,此行为将自然下降并逐渐消退。 强化理论对幼儿园管理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奖励与惩罚相结合。即对正确的行为,对遵守纪律或表现好的幼儿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于不良行为,对于不利于班级纪律和教学活动进行的行为则要给予处罚。而且,奖惩结合的方法优于只奖不罚或只罚不奖的方法。
2.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强调奖励与惩罚并用,并不等于奖励与惩罚并重,而是应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因为过多运用惩罚的方法,会带来许多消极的作用,在运用时必须慎重。特别是在幼儿园,应尽量少用惩罚。
3.及时而正确强化。所谓及时强化是指让人们尽快知道其行为结果的好坏或进展情况,并尽量的予以相应的奖励,而正确强化就是要“赏罚分明”,即当出现良好行为时就给予适当的奖励,而出现不良行为时就给予适当的惩罚。及时强化能给人们以鼓励,使其增强信心并迅速的激发工作热情,但这种积极性的效果是以正确强化为前提的:相反,乱赏乱罚决不会产生激励效果。
4.奖人所需,形式多样。要使奖励成为真正强化因素,就必须因人制宜地进行奖励。每个幼儿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其需要也各不相同,因而他们对具体奖励的反应也会大不一样。所以奖励应尽量一成不变,应形式多样化,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奖励的效果。
强化在教学中的运用要使其发挥对幼儿行为的积极促进作用, 1.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
只有当幼儿主动地去认识强化时,才能领会教师的要求和期待,进而改进行为方式,使强化所提供的信息发生作用效果。也就是说,一切外部强化都要通过幼儿自身的内部活动才能被接受,“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缺少学生积极参与的强化将失去价值。
2.教师的威信———有效强化的重要条件。
威信是教师使幼儿感到尊敬而信服的精神感召力量。威信使幼儿感到教师亲切,能信赖,并自觉服从于教师。由亲和信而发自内心主动地接受教师“传道授业解惑”;由亲和信,产生情感共鸣,同忧乐,共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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