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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中心义工管理制度
弘道中心(青城山天师洞弘道文化中心)秉承古代先贤遗志,以中国古代传统道家精神为基石,融合儒释二家,大力弘扬中国传统道家文化。一直以来,弘道中心都以积极的姿态承担着自己的社会责任,努力探索道家精神与当下社会现状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道家精神在现在社会中的心理疏导、健康养生、生命科学以及临终关怀等问题上的积极意义,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而贡献自己的一份社会力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精神,规范和促进义工服务活动,发挥中国传统道家精神在社会中的积极意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弘道中心义工服务是指在弘道中心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居民精神文化建设和健康养生的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
第三条 弘道中心义工是在弘道中心义工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弘扬中国传统道家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弘道公益活动,为群众精神文化建设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义工服务组织机构由弘道中心义工服务队和各社区义工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 义工组织机构的职责:招募、培训、管理义工,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群众精神文化建设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义工队伍;有义工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义工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义工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义工服务活动;
(二)义工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义工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义工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八条 义工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关注弘道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ongdaozhongxin),加入义工微信群,每日需在群里签到;
(二)每日针对弘道内容,力所能及地向身边的有缘人推荐,让亲朋好友以更积极而健康的心态面对和享受生活;
(三)积极参与活动报名和现场服务,服从义工组织安排。 (四)发掘身边对道文化感兴趣或希望了解健康养生及国学的朋友,邀请参与到义工组织的活动,也可推介为弘道中心义工;
(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遵守义工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完成义工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六)维护义工和义工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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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 义工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九条 弘道中心义工服务范围包括社区居民精神文化建设、心理疏导、健康养生以及大型道文化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义工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条 弘道中心义工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广大道众以及有意与道结缘的社会成员。
第十一条 义工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第十二条 义工、义工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义工服务纪律
第十三条 义工必须自觉遵守义工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 上岗服务期间,义工必须佩戴义工证和义工标识,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第十五条 上岗服务期间义工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如不能来,请提前告知带队负责人,须讲信用。
第十六条 微笑面对每一位受服务者,主动接待受服务者。 第十七条 每一个义工都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第六章 义工服务要求
第十八条 所有参与服务的义工须准时到达服务点,参与服务时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奇装异服等。
第十九条 服务过程中不得叉腰、驼背站立,要保持精神饱满,谈吐文明,热情友好,行为举止须符合服务规范。
第二十条 服务期间必须服从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安排,严禁各行其是。
第二十一条 服务过程中,禁止玩手机,听音乐;不说服务忌语;不打闹宣泄;不做损义工形象的事。
第二十二条 遇到媒体采访时,不得私自去接受采访,待请示相关负责人后方可,不以义工的身份去讨论政治或者敏感问题。
第七章 义工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义工的管理推行义工登记制度。义工组织长期接纳义工的报名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加入义工行列的人员,可联系弘道中心填写《青城山天师洞弘道中心义工注册登记表》,经登记填表后,由弘道中心发放义工证,即为弘道中心义工。
第二十五条 弘道中心负责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义工实行书面登记制度,然后由专人统一录入义工服务系统。对义工进行考勤管理,使之规范化,合理化。 第二十六条 义工在每次参与活动,须在义工组织签到、签退,各活动组织部门(服务总队)每季度将各注册义工的上季累计服务时数进行汇总审核。
第二十七条 义工证应由义工个人妥为保管,如有遗失,即向弘道中心声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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