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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通
知)
饶师院教字〔2016〕98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研论文 登记暨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关于优化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教学类指标的若干激励措施(试行)》(饶师院发〔2016〕1 号,2016 年3 月21 日)规定,从2016年起,对于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不含专科院校学报)上发表的教研论文,在现行科研奖励标准(即,上饶师范学院学术类成果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修订),饶师院发[2015]2 号文)的基础上每篇追加奖励1000 元。为做好2016
年度教研论文的登记暨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教研论文专指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各类实习实训、实验、术课)领域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以及对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进行研究所发表的论文。
2. 本次登记的范围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研论文。
3. 相关教师请在2016年12月25日前,将本人发表的符合上述要求的教改论文PDF电子稿,通过校园OA发送到教务处叶婷婷同志。
4. 教务处汇总教师报送的情况后,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论文按照饶师院发〔2016〕1 号文规定的标准进行奖励。
5. 鉴于期刊出版的滞后性,2017年春季开学后,将补登本次来不及登记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研论文。对于补登的论文,同样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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