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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转专业管理模块操作指引
一、 院系提交接收计划 1. 点击“新增”
2. 填写转专业计划内容,点击“确定”。
3. 选择转专业计划,点击“送审”。
4. 送审成功后,转专业计划表就会到达院系分管教学负责人的系统,负责人点击“审核”和“办理”进行操作。
5. 院系负责人通过后,计划表就会到达教务部系统,教务部审核通过并公布后,学生在自己的教务系统的转专业申请模块就能看到公布的转专业计划了。
二、 学生所在院系核查
1.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务员就能在自己的系统中看到学生的信息,教务员点击“办理”进行操作。
2. 教务员点击同意后,学生申请流转到分管教学负责人的系统,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学生申请流转回教务员系统的“转至接收院系核查”模块。
3. 教务员点击“转送”,学生申请流转到了接收院系系统的“院系初审及组织考核”模块。
三、 接收院系核查
1. 教务员点击“院系初审及组织考核”模块,可获取已通过原属学院审批的转专业申请信息。
2.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组织相关考核。
3. 教务员在“院系初审及组织考核”模块登记审核结果。
4. 若初审通过,教务员在“教务管理人员核查”模块可以查看到该生信息。
5. 教务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办理并补充相关信息,点击“确认”。
6. 教务员点击“确认”后,学生申请流转到分管教学负责人的系统,负责人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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