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制发制度

2022-10-11 22:11:5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文制发制度》,欢迎阅读!
制发,公文,制度
公文制发制度

一、公文起草

1、起草公文,须经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同意。

2、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 3、观点正确,结构严谨,内容充实,表达准确,反映情况客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4公文中引用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必要时用括号加以标注。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公文标题使用简称时,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5、文种、格式使用正确。主、抄送单位标注及密级划定准确。 6、统一使用16K型打印纸,公文首页上端至少留出1/3空白页面。书面修改和签批公文要使用钢笔、毛笔和碳素笔、蓝黑墨水,不准使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红色墨水。 二、行文规则

1、向上级机关行文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相关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

2、除秘书科外,其他科室不得以部名义对外印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如需与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一般用函行文。 3、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但要严格控制,单位不宜过多。不同级别机关,原则上不联合行文。

4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应一文一事,不得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向县委报送公文应主送县委办公室按程序办理;除领导同志直接要求报送的材料外,不能将主送公文“并报”“抄报”或直接送领导同志本人。

三、发文办理程序

发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编号、印制、分发、存档。 1、拟稿。属于部综合性的文稿,一般由调研科负责起草,业务性文稿由各职能科室负责起草,联合行文要征求各联署机关意见或由联署机关共同起草。

2审核。各科室负责同志应对本科室起草的文稿负责。涉及其他科室业务范围的,拟稿人要送有关科室审核。所有以部名义行文的文稿,均须经秘书科审核。秘书科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公文格式、行文规则、文种使用、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确需行文;文号、密级、紧急程度、标题、印发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

3、签发。以部名义发出的文电,由承办科室填写发文笺,经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审批签发;重要文稿应提交部长办公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定稿。联合行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同志会签。领导同志签发公文,应明确签署意见,并写姓名和时间;若圈阅,则视为同意,圈阅公文应注明圈阅时间。

4、编号。凡以部名义发出的文电均由秘书科负责统一登记编号。 5、印发。以部名义发出的公文,经部领导签发后,由承办科室到秘书科办理印刷审批手续,由秘书科安排专人负责印刷或到定点印刷厂统一印制。承办科室负责核对文稿。对外发文可通过机要通信或由秘书科统一发送。


6、存档。文件印刷后,要将原稿(含附件)和正式文件三份,送秘书科保存,秘书科负责立卷存档。 四、公文格式

我部有关公文的格式,按照《中共AAAA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机关公文制发办法>的通知》A办发〔200775号)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gyb.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