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记分表》,欢迎阅读!
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记分表
乡镇(街道) 年 月 日 姓名 矫正 对象 遵守 有关 监督 管理 规定 40分 矫正 对象 报到 规定 20分
性别
矫正类别
扣分
加分
得分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的,得30分。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迁居,未经考察机关批准的,扣10分;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不到指定医院进行病情诊断的,扣10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违反规定擅自会客的,扣10分。如认真进行思想改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受到周围群众一致好评的,则加5-10分。
2、遵守其他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得10分,否则,相应扣分。
1、出监所后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登记参加社区矫正的,得10分,否则扣分。 2、每月末到司法所或居委会报到汇报思想并上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的,得7分,否则相应扣分。思想汇报认识深刻,言行一致的加5分
3、遵守其他有关报到规定的,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 1、按司法所要求参加公益劳动的,得5分,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公益劳动的,相应扣分。
2、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劳动分工的得2分,否则相应扣分。 3、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得5分,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的,扣2分;违章作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扣3分。
4、每月参加公益劳动时间达到10小时的得5分,不足的,扣分。如除在安排的公益劳动外,能积极主动的帮助孤、弱、老、残、病人劳动的,加5分。
5、遵守其他有关公益劳动规定的得3分,否则相应扣分。 1、能自己主动学习或按照要求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的得5分,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学习的,相应扣分。
2、遵守教育学习活动纪律的得3分,违反学习、活动纪律的相应扣分。 3、认真参加组织的每一次教育学习活动的得2分,不认真的,则扣分。
4、参加教育学习活动后按要求上交作业或感想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能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被区以上媒体报道一次的,加5分。
矫正 对象 公益 劳动 制度 规定 20分
矫正 对象 教育 学习 制度 规定 20
分 5、遵守其他有关学习、活动规定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如能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并以自己的亲身体会现身说法向周围群众宣传违法犯罪的危害,起到了较好作用的加5分。
1
得分 考核人: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fu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