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2022-10-15 00:54:2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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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查重

实施办法(试行)



为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增强本科生学术道德意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XX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对促进本科生恪守学术规范提高学术创新意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 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预防学术不端行为。教务处要严格落实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加强毕业论文全过程管理;各院系要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本科生学规范教育,提高本科生自律意识。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三条 毕业论文查重工作由教务处和各院系共同组织进行。教务处负责查重系统技术保障及检查、监督工作,院系负责具体查重工作

第四条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实施办法,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院系查重流程,向学生和教师公布,做好查重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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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院系负责本院系查重结果的分析处理等工作将结果与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意见相结合,对查重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依据XX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以保证查重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 查重范围

第六条 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

第四章 时间安排

第七条 初检:每年510(冬季毕业1110日)前完成;

复检:每年520(冬季毕业1120日)前完成。

第五章 查重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第八条 根据文字复制比进行查重结果初步认定,具体如下:

类别 A B C

复制比标准 R20% 20﹪<R50 R50

结果初步认定 一般重复,查重通过 中度重复,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

重度重复,查重不通过

注: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查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第六章 查重结果处理

第九条 文字复制比为相应类别的处理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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