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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书笔记三篇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步入《故乡》,步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时友谊踢得消灭,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构成的封建制度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步入《故乡》,来到另一个使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道就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八折手段,她就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就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写到老栓为了救回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动容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索,当时的国人就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制度环境中,习惯了迷惑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将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期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沦为一块石头落到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引起千层浪,唤起迷茫的国人。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以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下八十“喝人”的日记,就是社会的真实写照。血腥的封建制度压制,毫不留情地歪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饰的就是喝人的本质。狂人说道:“没喝过人的孩子,或者除了?帮帮孩子!”在那样的喝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喝人者,在哪里除了粉色的灵魂?那就是发自内心的尖叫。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透不过气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收到这样的欢呼。可是,最为可怕的就是,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收到这样的欢呼!狂人就是美好的,因为他的傻,并使他彻底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蹂躏和压制,也只有疯子才存有权利具有清澈的灵魂,期望这社会都就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去抹煞了多少有识之士,磨掉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刻画的就是无数条没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制度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够;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天下奈何。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没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导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整体表现的就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就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爱好。他的作品锋利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全盘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霸气,像是尖刀一样像长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表“哀其意外,怒其不争”,期望通过《欢呼》小说集的欢呼,唤起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去欢呼吧!都去抵抗吧!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游学时,看见和听见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并使鲁迅先生猛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儿科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科学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高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就是人们嘲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走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折扣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欢呼》这本书中,像是这样的文章除了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下这些文章就是为了使当时的中国人民看看了以后,能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风趣而又具有嘲讽意味的语言,愤慨而又具有引导的语气,鞭策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具有批评和抨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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