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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应用的思考
作者:缪恩玲
来源:《科技创新导报》 2013年第26期
缪恩玲
(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福建福州 350014)
摘?要:小组工作方法在教育矫正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探讨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该文主要立足我国社区矫正实际情况,探索小组工作在基层司法所和区、市司法局层面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社区矫正 小组工作 教育矫正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9(b)-0225-01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的重要举措,教育矫正工作是社区矫正的三大任务之一,在新形势下探索社区矫正教育矫正的新方法,研究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1 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应用的重大意义
(1)小组工作在教育矫正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的重要途径之一。
小组工作是一种专门的社会工作方法,是指通过工作者设计组织小组活动,引导成员参与并互动,从而促使小组成员获得个人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和发展的工作方法。小组工作在教育矫正中具有独特优势,表现为:①与个案工作相比,小组工作采取一对多的形式,能够节约教育资源;②通过小组来改变个体的思想和行为,比直接改变个体,矫正效果更好更持久;③小组工作内容广泛,小组类型多样,能满足不同类型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需求;④小组的氛围能给成员提供心理支持。
(2)应用小组工作方法是当前基层教育矫正实践的现实需要。
从现实的社区矫正教育来看,当前的教育形式相对比较单一,教育效果不理想。以福建省司法所为例,多数司法所除进行个别教育、走访外,一般一个月安排2次集中教育,集中教育主要采取传统讲授方法,矫正人员被动地接受教育,教育效果并不理想。因而迫切需要教育方法的创新,特别是在集中教育中应用小组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
2 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
鉴于当前我国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力量较为簿弱、专业化程度不高的现状,笔者认为小组工作方法的应用可以从司法所、区或市司法局两个层面展开。司法所负责日常的教育工作,侧重开展一般性的教育小组活动;区、市司法局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阶段设计专门的教育矫正项目作为补充,侧重开展专业程度要求高的矫正治疗性小组活动。
2.1 司法所运用小组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开展日常教育矫正工作,加强教育矫正效果
2.1.1 采用教育小组的形式开展日常集中教育
由于司法所每月参加集中教育的矫正人员相对固定,就自然形成一个教育小组,在集中教育可以采用教育小组的形式来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1)注重营造小组气氛,培养小组凝聚力与归属感。工作人员可以在集中教育中有意识地培养小组凝聚力、归属感,应用小组放松热身活动来建立讨论互动的轻松氛围。如借鉴小组活动的形式,在每次教育前安排5~10分钟的放松环节,如唱歌、成员互致问侯语等放松活动。
(2)集中教育中引用“活动——分享讨论”的模式。可先设计材料学习环节或者列举相关案例,如违规的典型案例通报、观看教育视频、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等,然后引导成员进行讨论并结合实际交流感受。在整个集中教育中工作者注重成员互动与分享感受,使矫正人员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参与和讨论,从而提高教育矫正的效果。
2.1.2 开展成长或支持类主题的小组活动
司法所可以根据本所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开展一些成长性或支持类主题的小组活动,以提高矫正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他们的信心。适合社区矫正开展的成长类、支持类的小组主题有:自我认识活动、人际交往技能提高、家庭关系技巧、邻里关系处理、就业工作问题等等。
2.1.3 根据犯罪类型组建不同的教育矫正小组进行分类教育
根据矫正人员的犯因性问题不同,司法所可以将本所内的矫正人员分成不同的教育矫正小组,运用不同的学习材料设计针对性的小组活动进行分类教育。如可以开展经济犯类教育矫正小组、交通肇事类教育矫正小组、贪污受贿类教育矫正小组等等。
2.2 各区或市司法局整合资源,聘请专业人士开展专项的矫正小组项目
2.2.1 小组工作在重点矫正人群中的应用
根据社区矫正实际情况,重点人群的小组工作主要有三类:(1)重点矫正人员的思想行为专项矫正项目。对于本地区或本市一些思想行为偏差较严重、需要重点矫正监督的矫正人员,单纯依靠司法所力量无法进行矫正,可由区或者市司法局将他们集中起来,利用本区、市的矫正资源或者专门聘请专业人士开展相应的思想行为专项矫正项目。如情绪控制矫正小组、暴力行为矫正小组、盗窃行为矫正小组等。(2)社会适应障碍矫正人员的治疗小组,主要是针对严重无法适应社会生活,在回归社会中存在重大障碍的矫正人员,需要专家设计专门治疗小组进行治疗。(3)未成年矫正人员小组活动。其活动设计应针对其年龄特点,除针对其偏差行为开展矫正小组活动外,还应多开展些成长类小组活动,改善他们与家庭、学校等群体的互动关系,解决他们在成长中出现的困惑。例如广州市司法局开展的家庭亲友支持小组,主要针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的父母改善亲子沟通技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值得各地借鉴。
2.2.2 小组工作在分阶段教育中的应用
主要包括小组工作在入矫教育和解矫教育中的应用。在入矫阶段主要开展适应矫正生活的小组活动,具体工作中应区分不同的矫正人员开展小组活动。针对缓刑人员,主要开展增强在刑意识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为内容的小组活动;对于监狱中假释出来的矫正人员,应侧重开展社会适应性和心理调适为主题的小组活动。在解矫阶段,开展的小组活动内容应侧重于回顾矫正生活的收获,展望美好未来等主题。
3 健全机制,推进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
教育矫正方法的创新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并非一蹴而就的。笔者认为当前要推进小组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应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做好相关的配套措施。主要做好如下几个工作:(1)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培养工作,定期组织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技能或心理学知识技能的培训;(2)构建本区或市的社区矫正专家师资库。应加强与社工协会、心理学协会等相关机构联系,聘请社工专家和心理学专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整合本系统内优秀的社区矫正人才,组建本区(市)的教育矫正专家师资库;(3)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相关行业的退休干部、高校专家及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整体质量;(4)加大社区矫正财政投入,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场所的建设,为小组工作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春安.社区矫正专业方法应用指南[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张昱,费梅苹.社区矫正实务过程分析[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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