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欢迎阅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4]17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02 【实施日期】2014.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应对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隐患,及时评估和处置突发事件(事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 科 市长 副组长:姜 冰 副市长 潘元松 副市长 1 / 2
刘志虹 副市长
姚喜双 副市长 胡立杰 副市长 王庆良 副市长 王永威 副市长 臧宝宁 副市长 孙占明 副市级干部
朱中国 副市级干部、市信访局局长 孙 波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建中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太水 市教育局局长 王庆国 市民委主任 刘 溯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长印 市监察局局长 王春明 市民政局局长 王秀英 市司法局局长 王 岩 市财政局局长 老颜武 市人社局局长 袁宏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之栋 市住建委主任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d8L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