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操作规范、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处置制度与流程

2022-10-29 09:09: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医嘱查对制度、操作规范、患者用药与治疗反应处置制度与流程》,欢迎阅读!
制度,查对,医嘱,处置,用药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医疗护理工作安全进行。 ()医嘱执行查对制度

1.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处理规定,并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床号、住院号。

3、医嘱应每天核对,每周至少一次总核对,护士长每周应参加核对医嘱23次以上。

4、所有医嘱需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核对者必须签名,若核对有错误时,应立即更改,然后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重整医嘱后所有长期医嘱要二人核对。

6、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抢救药物空瓶必须保留,抢救结束进行全部药物核对,核对无误后再弃去,并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7、护士长下班前必须检查当日临时医嘱完成情况。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 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 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7. 服药、注射、输液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要求患者或


家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 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正确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的核对制度,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是否符合标准、完整。 十一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血袋编号、血液剂量、血液成分、血型鉴定单、交叉配血试验单

2. 输血时,应至少要求同时使用二种查对的方法,要求患者或家属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冰箱)保存24 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4. 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病人佩戴腕带标识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佩戴对象

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小儿、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佩戴程序

1.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佩戴对象要求执行腕带佩戴工作并按腕带所列项目(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年龄、过敏史等信息逐一用蓝色圆珠笔填写,字迹端正,严禁涂(修)改。

2.腕带填写完毕进行佩戴时必须2人到床边核对,2名核对者在腕带正面右下角处用分子分母式签名。

3.护理人员对病人执行各项处置操作前、转运交接过程、手术前必须核对患者腕带标识是否与医嘱相符。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它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用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5.救治群体伤病人应由急诊科负责佩戴腕带,其余情况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及病情变化由所涉及到的科室佩戴。 (三)佩戴要求:

1.腕带原则上佩戴于右手腕(佩戴部位皮肤必须完整),若有异常或特殊情况可佩戴左手腕(特殊残障佩戴于相应的脚腕也可),腕带松紧以能放入示指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cQ7x.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