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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师生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 1、我国政策法规当中有关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第2款:“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 2、青少年学生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青少年学生不能信仰宗教 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看青少年学生不能信仰宗教 从社会对青少年学生的要求来看青少年学生也不能信仰宗教
如何正确理解宗教不得干预教育
宗教不得干预教育,具体来讲,就是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宗教信仰进校园。这也是抵制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的重要措施。
• 坚持宗教不得干涉教育,是政教分离原则的应有之义
• 坚持宗教不得干涉教育,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 。 • 坚持宗教不得干涉教育,是塑造现代人的现实需要。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宗教的影响,更在于与我争夺青少年、争夺下一代、争夺未来。做好抵制个防范宗教向学校渗透工作,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
1、师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时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法律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是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是传播科学无神论的阵地。十胜石传授和接受现代文化与科学知识的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承载者。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思想,组织宗教活动必然对正常的学校教育活动产生干扰,必然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思想教育、科学无神论思想教育和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式产生影响和冲击。因此,师生不得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室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的体现,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根本保证。
2、师生不能信教和从事宗教活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社会主义办学征地的必然要求。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决定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宗旨。学校的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方向体现的是国家意识形态和现代文明的要求,师生信教、
传教、从事宗教活动是背离国家办学宗旨的行为,在学校内德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入校园。
3、学校要担负起第一责任,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管理两手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学生提高抵制宗教渗透的能力。对受到家庭和社会影响、有较浓厚宗教仪式、参加宗教活动的学生要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作为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教育体系,融入到学生专业学习之中。
我国新疆地区由于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以及新疆特殊的人文、地理、社会环境,特别是浓厚的伊斯兰教氛围的影响,使得宗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校教育的正常进行,影响了新疆地区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以及针对“三股势力”向学校教育进行侵蚀和渗透的严峻形势,集中探讨了如何贯彻党的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政策,笔者结合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及多年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提出应该大力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无神论教育,占领青少年的思想阵地,帮助青少年树立无神论的世界观,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增强其抵御宗教渗透的能力,最终使我国的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得到彻底的贯彻落实。
宗教与教育关系问题初探 宗教和教育都是人类文明起源与发展的坐标,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 如人们众所周知的那样,宗教和教育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与我们现 实生活紧密相关的事物。宗教和教育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之后,由最初的合 而为一走向最终的彻底分离,这一转变,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宗教作为唯心主义,作为一种相对落后的世界观,是与科学 ’ 世界观相违背的。但是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体和社会文化现象,无论在各个历史 时期,还是在当今社会,都直接或问接、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 化,包括教育的发展,影响着社会和民族的进步。我国采取政教分离,教育与宗教彻 底分离的政策,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的,它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社会 进步发展的整体要求。新疆作为我国西部边陲的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具有特
殊 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民族成分,决定了其具有特殊的宗教环境,多年来,“三股势力”
(民
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
势力)及其他反动势力利用宗教对教育领 域进行各种形式的渗透,严重干扰了国民教育的实施,因而我们要切实贯彻国家教育 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坚持开展科学无神论的宣传与教 育,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抵制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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