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边界》,欢迎阅读!
公共领域的关注背景:个体化、代议制(对古希腊政治生活的向往) 公民社会:国家——社会二元制 公共领域的理论综述: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公共领域的发展与历史渊源:一体——分化——融合(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发展现实:多主体、多中心治理(公民社会的高潮)(舆论领域——行动领域) 新媒介的发展——微博、论坛——既是机遇,也存在困境。
边界问题:不可能截然分开。存在着虚拟世界的自由进出,二者融合。但是理应存在二者边界,否则造成公共问题私化,或者私人问题公共化。(虚幻的繁荣(网络)、泛政治化)
可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公共领域问题的研究是否在一定程度是参与式民主对抗精英式民主的一把利剑?
其次,关于中国的公共领域问题,在深受“大政府主义“以及”集权主义“影响的中国是否能够孕育出自己的公共领域?中国的公民理性到底是何种程度? 最后,国家——社会两者的关系是否真如大家所说是一种对立和抗衡的状态?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边界探讨
关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探讨,较早涉及的是汉娜.阿伦特。尽管《极权主义的起源》、《人的条件》和《革命论》构成了阿伦特共和主义传统的完整理论链条,但是公共领域思想确实贯通这一理论大厦的主线。在她所描绘的古希腊时代到工业化时代的反差极大地历史长卷中,透露着她对已逝去的雅典公共政治生活的眷恋。
伴随着工业化时代的不断深入,自由主义与工商精神盛行于这个世界。我们逐渐进入这样一个时代,个体自由不断增加,民族国家、阶级、族群及传统所锻造的社会秩序不断衰微,个体自我实现的理想在社会中处于有利位置,人们选择和决定塑造其自身,个体成为自身的原作者,而将磋商公共问题视为浪费时间。托克维尔指出,个体是公民的头号敌人,因为无论个体聚集起来做什么公共事务,都会限制他们自由地追求自认为适合自己的东西,而且现代社会的个体往往对“公共利益”、“美好社会”、“公正社会”疑虑重重,除了对满足个体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情之外,个体对“公共利益”是漠不关心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中的“公域”正被“私域”侵占了。
在面临着这样的社会现实与社会特征,阿伦特特别关注公共领域的复兴。公共领域是行动的场所,是行动者通过言行自我彰显、取得意义的空间,公共领域的遮蔽意味着主体的存在意义无处寻找。阿伦特认为,在公共领域健康发展的古希腊城邦中,经济活动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中,公民在公共领域中能够平等对话,共同参与政治事务。这不仅易于形成共同观点,达成社会共识,而且也使个人在行动中获得了自由,从而使社会得以进步。但近代以来,随着公共领域的衰落,个人的独特性无法展现,政治蜕变成经济,代议制取代了公众协商。这不仅使相互孤立隔绝的个人完全丧失了判断能力而只能接受同一化的观点和规则,从而变成了“无思”“无能”的“单一化”的人,而且也使社会的共识因个人对政治的冷漠和被“代表”而无法通过协商得以形成,这是现代宪政危机的主要表现。而解决现代宪政危机并且铲除极权主义的根源,除了通过“革命行动”,复兴公共领域之外别无他途。
阿伦特根据人类活动的不朽性程度把人在世界中采取主动性的方式分为“劳动”(Labour)、“工作”(Work)和“行动”(Action)三种类型,与之相对应,人类活动的领域可分为私人领域(劳动)、社会领域(工作)和公共领域(行动)。在她看来,“劳动”是相应于人体生理过程的活动,它为生命过程供给生活必需品;“工作”是相应于人类存在的一种非天赋、非自然的个人创造性活动,它营造的是一个与自然界截然不同的“人工”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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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则是唯一不需要借助任何中介而直接在人与人之间展开的活动。在古希腊罗马社会,这种公开的共同行动的形式就是政治活动,这种活动的范围便是公共领域。在阿伦特看来,公共领域是展现自我的地方“公共领域是为个性而保留的,它是人们能够显示出真我风采以及有不可替代性的唯一的一块地方。”私人领域主要涉及私有财产和私人空间,它是为个人生命的维持和避开公众注意的隐私需要而提供的一个可靠地隐蔽场所,也是进入公共领域的物质条件。在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理论当中,公共领域是指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言论,不受国家干涉。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是政治的公共领域,这一领域介于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是个人与国家权力博弈的中间地带,在这里经过公众的自由讨论形成公共意见,以对国家权力施加压力。理想的公共领域是公共舆论的平台,这个平台是向市民社会开放的,是市民社会民主参与国家事务的一个契机。因此,公共领域的突出特点就表现为它的公共性。“而私人领域包括狭义上的市民社会,即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家庭以及其中的私生活也包括其中。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共领域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需求加以调节”。从哈贝马斯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似乎是存在着明显的界限,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要探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问题,只有理清和梳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历史沿革才能从中摸索出蛛丝马迹,有据可依。根据哈贝马斯的考察,公共领域的概念是18世纪才形成的,它肇始于人们对意见和公共意见的区分。也就是说,人们日常的闲言碎语可以作为意见,但是不能成为公共意见,只有来自于公众理性讨论才能产生公共意见。而公共领域的体制化则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在中世纪并不存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公共性主要附着于封建王权,到了18世纪晚期,“君主权利出现了相应的两极分化过程,它的明显征候就是公共财政从封建君主的私人家产中分化出来。官僚政治和军队(以及司法行政的部分),也从君主法庭的私人领域独立出来,公共权力机关成为自主的。最后,在封建等级方面,从统治集团分化而来的因素发展成公共权力机关和议会(部分地成为司法机关);从职业身份集团分化而来的因素——他们已经在城市行会和土地产业的分化中得到确认——发展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领域,这个资产阶级社会将作为一个真正的私人自主权的领域面对国家。”由此可见,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历史上并不是一开始就相对立的,在近现代以前,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没有严格的界限,阿伦特也认为,“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统治与被通知、政府与权力之类的概念,以及实施这些活动的井井有条的秩序,都是被认为是前政治的,属于私人领域而非公共领域。”公共领域的产生恰恰来自于私人领域的分裂,特别是封建王权的分化,原来属于私人领域的事务不断进入公共领域。“随着社会的兴起,也就是说,随着‘家务’或经济活动进入公共领域,家政管理以及一切前此与私人性家庭领域相关的活动变成了一桩“集体”的事情。在近代世界,这两个领域就如同川流不息的生命大河里的滚滚波涛不断地涌向对方。从私人领域分离出来的事务和只能逐渐形成了公共权力领域,私人领域由此退回到市民社会的范围之内,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社会成了与国家相对立的一个私人领域,一方面,它清楚地从公共权力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风险之中,生活的再生产超出了私人家政的限制,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成为一个共同关心的对象。”由此可见,公共领域是从私人领域分化出来的,社会成为与国家对立的一个私的领域,公私界限才逐渐清晰。 但是,哈贝马斯认为理想的公共领域在欧洲历史上只存在过很短暂的一段时间,随着重商主义的兴起和批判型公众向消费型公众的转变,公共领域发生了结构性转型,私人领域不能解决的问题求助于国家,国家的权力介入私人领域。国家权力的介入,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融合导致了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而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市民社会,二是大众传媒。通过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历史上公私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公私相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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