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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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江西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江西理工大学学校代码是10407,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的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重点建设高校。简称江理(早期简称冶院),是坐落在中国历史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和南昌市的老牌本科高校.下面一起来看看江西理工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全文,希望对大家高考择校有所帮助!

一、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二、学校代码:10407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

2.南昌校区(部分一本、二本、专科):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180

六、招生科类及条件

1.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2.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对按照各省(市、区,以下简称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4.英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并需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成绩为良好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限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数学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日语专业外语限考英语英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外语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其他专业报考外语语种和单科成绩不限。

七、文史、理工类录取规则


1.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择优调整专业,也可申请“双学位”学习或辅修第二专业。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中外合作办学、企业定向就业专业一律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

八、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考成绩,艺术(美术)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九、定向录取

企业定向:面向江西省考生录取的定向单位为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录取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企业承担学费,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需为企业服务8年以上。

十、收费标准

科学费:466049405220/(汉语国际教育4380/年、建筑6900/年、艺术9600/年、软件工程10000/年、风景园林9600/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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