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2022-11-04 12:20:4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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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许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许村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是许村镇人民政府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海宁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717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村镇建设工作,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专业技术岗位2:本科及以上学历,197511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或生源。专业限: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规划、城镇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工程专业。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高考迁往学校的户口页或证明确定生源)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职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






分。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二科,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招聘职位数大于等于入围面试人数,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面试内容:公共知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录用:考察合格的列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二О一О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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