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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科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
收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宁市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4.12.31
• 【字 号】南价复[2004]160号 • 【施行日期】2004.12.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科星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收费标
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4]160号)
南宁市科星中等职业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要求核定职业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南价[2002]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你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职业高中学费:理工科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1000元;文科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为900元。
二、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含水电费。每间宿舍安排8人住宿,配备有双层架床、卫生间、储物柜、电风扇)。 三、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收取。
四、你校属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物价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收费标准从二00五年春季学期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你校重新向我局申请收费标准。
南宁市物价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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