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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新生转党(团)组织、户口迁移须知
研培[2010]
一、转党(团)组织关系
新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的工作。新生党员必须按规定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职不脱产学习的新生党员可采取自愿转党组织关系原则)。外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本省中共党员转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须经县级以上团委转至中南大学团委。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博士研究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中南大学。
二、转户口迁移证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新生实行户口自愿迁移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迁移证上迁往地址的填写:①在校本部报到的学生为: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校本部(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
号);2在湘雅校区报到的学生为:中南大学湘雅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72号);3在铁道校区报到的学生为:中南大学铁道校区(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22号)。
2.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核准以下项目:1) 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2) 迁移证上必须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且必须与本人所持身份证号码一致;3) 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骑缝章;4) 迁移证上的项目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 20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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