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理工大学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时尚学院的批复

2023-01-08 15:30:2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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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理工大学与杭州市余杭区人

民政府合作共建时尚学院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4.01

【字 号】浙政函〔201729 【施行日期】2017.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

浙江理工大学与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时尚学院的

批复



浙政函〔201729



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浙江理工大学与杭州市余杭区合作共建时尚学院的请示(浙教计201713 号)收悉。经研究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理工大学与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合作共建时尚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为非独立法人二级学院, 由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负责投资建设, 浙江理工大学负责办学, 校园产权归属浙江理工大学。

二、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要落实建设资金, 确保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如期交


付使用。同时在教师住房、医疗、交通、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三、浙江理工大学要积极谋求办学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高水平特色发展定位,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努力把学院办成我省时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平台以及人才培养的创新基地。

四、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浙江理工大学时尚学院建设的指导, 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地指标等事项按规定另行报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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