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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提成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提成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实行底薪津贴加提成。不享受工程津贴和奖金分配。
2、各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完成不了50万元的工程合同,从第四个月起底薪减半支付,累计五个月完成不了100万元的工程合同,不发原欠工资。
3、各业务员联系业务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按工程预算总值及毛利润提成,提成比例按兼职中介提成比例减1%。提成后该工程不再支付中介费。业务员提成中包括中介费、交通、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内容。公司按CI标准提供资料、名片、资料证书等。 4、兼职或者外部门人员联系介绍工程,且已洽谈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毛利润比例中介费提成。
其中:毛利润=预算总造价 -(材料费+人工费) 毛利润40%以上提成4% 毛利润30—40%以上提成3% 毛利润20—30%以上提成2%
毛利润20%以下的工程,不洽谈、不承接。(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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