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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项目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内容
物业的承接验收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我公司将主动与发展商、承建单位协商交接问题和制订验收方案,统一验收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装标准对物业进行查验,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承接发展商(或承建商)移交的有关资料。同时,通过这一管理程序进一步熟悉物业整体的各项性能与特点,对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相应的方案。 1)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内容 物承接验收工作内容:
1)工程全面竣工后由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相关施工协作分包单位按流程①对工程项目进行自检。
2)自检合格后,工程总包单位将项目提交发展商及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公司共同按流程①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自检。
3)自检合格后,按流程②由施工总包单位报请质量监督站实施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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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收合格后,按流程③由施工总包单位与发展商共同报请市规划、市消防等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及评价。
5)由施工总包单位收集并整理工程竣工档案两套,一套报送市规划局档案馆,一套交发展商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存档管理。
6)由工程总包单位按流程④向发展商或发展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对商品房按业主专有部位和共用部位两大项进行分项分部位验收。
7)在企业间验收的同时,由工程总包方向发展商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工程分项资料(含工程技术资料、工程变更核定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各类技术参数检测测试资料、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书、竣工图纸、材料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备品备件等)。
8)在企业间验收的同时,工程建设发展商向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工程选址意见书、建筑红线图、建筑红线验线单、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等(可复印件)、工程综合验收合格文件。
9)按流程⑤由建设发展商向商品房买受人发出交房通知书。由发展商代表、施工总包方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共同组建联合交房小组向商品房买受人(业主)交验业主专有部位房屋及配套设施。
10)商品房买受人(业主)持入住通知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到联合交房小组按交房验收单所列项目及程序交验房屋。
11)同商品房买受人(业主)的交验房屋完成后按流程⑥由商品房买受人(业主)到联合交房小组交缴维修资金及物业管理费按金并领取房屋钥匙、住户手册等。
12)商品房买受人(业主)若需办理装修事宜,应到物业管理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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