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民办教育有哪些扶持与奖励制度?

2023-02-10 13:09: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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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民办教育有哪些扶持与奖励制度



导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财政上拨出一定数额的资



金,专门用于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成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府成立专项资金够应当妥善管理不应挤占或挪用,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应当采取必要的监督与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财政上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成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政府成立专项资金够应当妥善管理不应挤占或挪用,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应当采取必要的监督与管理 第七章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八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九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五十条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一条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新建、扩建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 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发展对促进国民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国家应发当采取财政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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