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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
倪秉才
【期刊名称】《教育教学论坛》 【年(卷),期】2014(000)030
【摘 要】法学教育是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提高人文修养的教育活动,以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己任。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选拔法律人才的方式。一个是培养法律人才的活动,一个是选拔法律人才的制度,两者之间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关系。本文对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作了简要的论述,并对两者关系的和谐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总页数】2页(P53-53,54) 【作 者】倪秉才
【作者单位】吉林省白城市司法局,吉林 白城 137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642.0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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