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我校不存在 校外培训机构

2022-09-06 23:30:27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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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我校不存在校外培训机构

各学院、职能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院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研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588号)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研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统计范围和内容

1.各学院、职能部门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是否参与发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培训场所等。

2.各学院、职能部门在编在岗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包括教师成立或参与培训机构情况、承担培训任务或参与管理内容、参与培训机构人数(名单)、培训学生层次、授课形式内容等。

3.各学院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包括学校是否统一组织、参加的主要培训项目、参与学生规模、授课教师、授课内容、使用学习材料等。

二、调研统计时间范围

各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调研统计的时间范围20189月—202010月,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调研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201月—10月,无相关情况的要零申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调研


统计职业院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对照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开展统计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学校、教师、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

2.压实责任。各学院、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人,安排专人进行调研统计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相关排查、摸底、汇总、核实等工作。要认真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3.及时报送。各学院、职能部门填报《河南省职业院校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统计表》《河南省职业院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情况统计表》、各学院另外填报《河南省职业院校在校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情况统计表》(附件123,将word电子1123日中午1200以前发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cn,盖章后的纸质版请送至行政315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汇总后提请校领导审核,将按要求向省教育厅上报数据。

联系人:党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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