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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思考及建议
教育强则国强,教育是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计。近来,全国从上到下聚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捷报频传,彰显我国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秩序的决心。随着物质和生活水平的提升,教育培训行业发展势头迅猛,无疑为教育多元化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拾遗补缺作用,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群众反映日益强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已写入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考核。为此,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双减”推行以来,经过近两年的整治,XX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清零,目前的监管重点是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一、校外培训机构情况 XX区现有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61家,正在申办办学许可证41家。分布在10多个镇街,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今年来,我局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和集中物力,加强排查和专项整治,虽及时遏止乱象,规范秩序,但由校外培训机构门榄低和具有一定的灵活多变且较隐蔽等特性,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隐形培训现场突出。用于市场需求大,但是获得办学许可门槛较高,许多经营主体抓住家长望子成龙,赢在起跑线上的心理,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违规经营现象较普遍;有的有照有证但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从事学科类教育培训,扰乱正常的教育秩序。如我局今年配合区教委处理的两起投诉举报,一起是躲藏在高校内租赁门市,通过学生家长口口相传,开展短期的学科类培训,无任何合法手续。另一起是办理的非学科类培训证照,擅自扩大培训范围,从事学科培训。有的校外培训机构除无照经营外还存在擅自变更登记信息和失联的情况,有的实际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不一致,未办理变更登记,擅自将经营场所搬迀到异地。
(二)虚假宣传盛行。教育培训机构利润较丰厚,为了招揽生源,一些顾主不惜以身试法,随意夸大宣传,以先报名培训后收费,包考上等诱导考生;有的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蒙骗学生和家长。如我局立案查处的XX市XX区洪艺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该公司悬挂的“西南大学美术学院优秀生源基地”“中央美术学院优秀生源基地”“XX区重点民办教育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优秀生源基地”等金字招牌,却无相关合同或委托书,全是虚假的牌子。
(三)收费价格混乱。一些培训机构收费的随意性较大,基本都是自已订价且价格较贵。我局查处的超期收费最长的达到了3年,有的还存在价格欺诈,主要表现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和未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明码标价,甚至不标价,仅采用口头或微信交流告知价格,公示的价格超过备案价格;同时定制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在合同中写上收费票据遗失后不予退费,设立“膨胀金”,注明“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等不合法不合理条款,普遍存在“该条款(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本套餐(课程/卡)不得退费”等强势内容。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
(一)压实责任,推行分类整治。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明确职责、
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整治乱象。一是涉证照不齐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教育部门负责查处,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办学许可证,逾期未申办办学许可证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置。逾期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二是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至6个月费用乱象,由教育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收费跨度超过6个月以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收费标准加以统一和约束。三是广告夸大宣传、价格欺诈、合同格式霸王条款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多方发力,推行社会共治。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督促教育、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强化培训,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要定期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主办者进行线上线下培训,教委、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派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提出各自的监管要求,规范主办者行业行为,提高依法从业和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强化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扎实开展联合抽查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职能职责和跨区域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处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三是强社会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鼓励社会和群众参与监督,注重发挥共青团和教育协会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严格执法,推行规范化管理。建议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一是抓好重点排查。对违规乱收费、广告夸大宣传和欺诈宣传、合同条款不规范等方面开展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整治,为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对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超期收费等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该取缔的绝不手软,并向社会公开公示,发挥震慑教育作用,还社会清朗的教育环境。三是完善机制。要把整治与规范管理同步推进,抓好回头看,着力建章立制。要建立健全资质审核、培训宗旨、管理制度、业务范围、价格及资金管理、安全和保障条件、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规范。确保教育培训机构持续有序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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