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沈阳市幼儿师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欢迎阅读!
沈阳市幼儿师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沈阳市幼儿师范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学前教育中专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4年,可初定三级教师。
(2)获得学前教育专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后,在幼儿园教师
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3)获得学前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学位后能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2.获得中专学历后,受聘三级教师3年以上,可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4.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SJx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