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及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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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

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研究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符合学校招生基本条件情况下,遵循师生双向选择原则,依据各研究生导师发表论文及承担科研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向发表高水平论文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成果显著的导师倾斜,特制定本细则。

一、任职资格

1.导师应为项目负责人,并有支持研究生培养所需的研究课题经费;

2.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能充分理解各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与目标,熟悉其培养模式及流程,具有高度责任心,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与业务水平者.

二、名额分配

1.专业指导要求:由于我院硕士生导师人数增加、学院招生专业多,学生在各专业分配不均衡,根据实际情况导师可以跨专业指导学生(仅限增加名额),但是学生的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各专业建设要求。

2.指导学生人数要求

(1)博士生导师(全职在校)原则上不超过3;博士生导师(非全职在校)原则上不超

1;教授原则上不超过2人;副教授原则上不超过1; (2)增加名额(增加名额可以放弃):

1主持国家级项目可增加2个名额、省部级项目可增加1个名额; 2)上一年度科研经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可增加1个名额;

3)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者可增加2个名额、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者者可增加1人个名额;

4 上年SCI EI(期刊)论文数(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者可

增加1个名额.

3 新增导师指导学生原则上指导1人;

4 每位导师指导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4人;

5 近三年无科研经费、无省、部级科研课题(成果)无核心期刊文章者原则上不

得指导研究;

6 实施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尊重学生及导师意愿,原则上不调剂.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1.按照学校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导师负责制.

2.按照专业培养要求,依据研究生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全程指导各培养环节(选课程、科研论文的发表、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等),及时掌握其学习动态,加强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

3在培养过程中,加强对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帮助其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正确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鼓励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督促其学习并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切实落实学位论文质量,严把论文选题关,对于不适合


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应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5.有义务承担学院安排的与研究教育有关的各项任务工作(如授课、讲座、考试题、阅卷、面试、论文开题、评审、答辩等).

6.积极参与研究教育教改,履行学校规定的与研究教育有关的其他义务。

四、约束措施

约束措施是指导师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将减少或停止指导当年新生。

1 上一年度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者(评价为D等)止指导当年新生;

2. 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者由于导师失职造成研究生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停止指导当年新生;

3. 该导师在上一年度发生学术道德问题,或该导师名下学生出现学术道德问题并且导师负有较大责任者停止指导当年新生;

4. 上一年度因导师指导失职该导师名下学习年限超过最长年限、因论文原因延期的硕士生数达到1人(含)以上的,减少指导名额1.

五、其它

1、针对特殊情况,学院可在指导名额分配上作适当调整; 2、本办法经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

3、本办法自2014年起实施,由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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