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

2023-05-17 13:38: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欢迎阅读!
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工作,印发,人民政府,人民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

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城政发[2013]14 【发布部门】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28 【实施日期】2013.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城政发〔201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已经201357日县人民政府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1 / 3










第一章 一、为使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

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则》、《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按照市委、县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宪法 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廉洁型政府。

三、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公开,坚持廉洁从政、务实高效。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县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县长、副县长、政府工作

部门负责人。

五、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六、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七、县政府办主任在县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

八、县长离开城步外出期间,受县长委托,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副县长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向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县长报告,其工作由县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县长临时指定其他副县长接替,并做好工作衔接。

九、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各工作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QpL4.html

相关推荐